11月5日,海林欣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3个40尺集装箱的木质品,在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和牡丹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的指导帮助和检验检疫后,正式起运大连,这标志着黑龙江省口岸直通放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全面开通。
直通放行制度是国家质检总局在检验检疫通关机制、监管模式上的重大创新。今后,检验检疫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放行方式,货物通关时两道关口简化为一道;对出口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企业可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不必像以前那样在口岸二次申报并接受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二次查验;对进口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货物直运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放行方式。
据了解,目前列入《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的出境法定检验检疫货物共有2623种,列入《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的入境法定检验检疫货物共有1894种。货物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企业报检时可以自愿选择直通放行方式,也可以继续选择入境货物口岸检疫、目的地检验和出境货物口岸查验换证的放行方式。对仅需实施检疫的入境货物而言,如在口岸实施检疫则可一次性完成全部检验检疫工作,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无须再次申请检疫。企业可以根据货物情况及自身条件决定申请何种放行方式。
据了解,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后,直通放行审核从企业申请到完成审核批准为8个工作日,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将大幅减少货物滞港、掏柜等费用的支出,节省大批运输仓储费用,出口货物装运船期以及进口货物到货时间变得更加可控。每批货物通关时间可缩短1到2天,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目前,黑龙江省实施直通放行的生产出口企业共计17家,其中牡丹江辖区内有4家。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是我国对俄贸易第一大市,2007年进出口额占我国对俄贸易总额的13%。在2007年9月,牡丹江市就已经开通了经由俄罗斯至中国东南沿海主要港口及世界各地的陆海联运大通道。为了帮助外经贸企业提高通关过货效率,降低企业出口成本,牡丹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把积极推进直通放行工作作为扶优扶强企业的重要举措,先后多次到辖区内企业进行走访,全面了解企业的现状,积极宣传直通放行的准入门槛和重大意义,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尽可能为企业放宽申请的条件,并主动帮助办理申请业务。